一、達真學員 – 隱私權與服務條款
達真致力於遵守保護個人資料的相關法令及隱私保護政策,妥善管理和保護學員的隱私權。
- 達真以合法公正的方法取得個人資料。
- 達真依照法律告知蒐集目的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達真僅在下述蒐集目的範圍内使用個人資料。
- 達真採取必要且適當的措施以安全管理取得之學員資料。
- 除下述告知範圍或法律另有規定外,達真不會將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。
- 達真在接獲學員提出個人資料的確認、修正、停止使用、刪除等相關要求時,將會依法妥適處理。
當您於本網站輸入個人資料並開始使用達真服務時,即視為您已清楚瞭解並同意以下本網站蒐集、處理或利用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。
個人資料權益告知
達真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稱「個資法」)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告知學員下列事項,敬請詳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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蒐集之目的:達真依下列特定目的,蒐集您的個人資料:
學員相關的個人資料- 客戶管理與服務
- 行銷
- 資(通)訊與資料庫管理
- 電子商務服務
- 為提供達真服務資訊
- 為回覆您的詢問
- 為提升達真服務品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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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資料之類別:達真將收集您的下列個人資料,以便提供服務:
- 姓名、電話、電子郵件地址等,足以辨識您的身分,以便提供服務的個人資料
- 其他依法應蒐集之資料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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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- 期間:特定目的之存續期間,或依法、依約應予保留之保存年限(如:商業會計法等),以最晚屆至者為準。
- 對象:達真、業務委外單位、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。
- 地區:大中華地區。
- 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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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學員得就本人之個人資料,要求:
- 查詢、閱覽或製給複製本,但應以書面向達真提出請求。達真應以書面通知請求人准駁之理由,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
- 補充或更正,但您必須為適當之釋明。達真應以書面通知請求人准駁之理由。
- 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,或予以刪除,但達真依法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,不在此限。
- 委託代理人提供上述請求者,應提出相關委任文件供達真確認及審核。
-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: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,不過,倘若您拒絕提供必要之個人資料,可能會影響達真提供有關之服務。
達真學員 – 退費辦法
- 報名後若於開課日,四週之前取消當期上課,訂金如採刷卡方式,將扣除刷卡手續費後,全額進行退費。
- 報名後若於開課日前四週內取消當期上課,訂金如採刷卡方式,將扣除刷卡手續費後,另酌收課前行政處理費 5,000 元,再進行退費。
達真學員 – 請假辦法
達真課程特別注重學員之學習品質,每堂課前教學團隊皆需要預先安排學習分組與輔導教練,以提供學員完善的學習情境。因此,需要學員遵守以下請假辦法:
- 請假必須於開學時通知,最慢請於課前兩週通知達真行政,並填寫線上假單。
- 請假須閱讀課程講義,將課堂作業與課後作業補齊,缺課之講義,行政將以紙本寄出給學員觀看學習。
- 請假超過 2 天者,請向達真行政申請在下一期補課,於一年內補課,達真會主動通知,超過一年不另通知,煩請主動跟行政聯絡補課事宜。